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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吉林省世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辽源市西安区东西孟工业园区9号车间(中小企业孵化产业园厂房)。建设内容主要为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喷胶、涂层、烤火、打磨工艺及其配套处理设施,建设规模为生产石墨毡产品t/a、固化毡产品件/a。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远离居民设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22:00时-早6:00时)施工。
2.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企业自建防渗储池,定期清抽至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碱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3.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喷胶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烤火/涂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烘干废气、碳化废气、石墨化废气有效收集后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经碱液吸收塔+活性碳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中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区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裁剪边角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