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石墨 >> 石墨市场 >> 锦州时代10万吨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
锦州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锦州时代电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锦州时代电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概况:锦州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万元在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松坡路以北、锦朝路以西地块建设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厂房以及实验室、办公楼、宿舍、食堂、动力站等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石墨负极材料。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锦州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孙家如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公众意见表下载途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拨打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年2月15日-2月28日)
锦州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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