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石墨 >> 石墨资源 >> 青岛海关破获走私出口余吨膨胀石墨
4月16日,青岛海关缉私局成功打掉3个通过伪报品名逃避《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走私出口膨胀石墨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膨胀石墨吨,查证涉嫌走私膨胀石墨余吨。
膨胀石墨是由天然晶质鳞片石墨以酸性氧化剂处理后得到的一种石墨层间化合物,亦称酸化石墨、氧化石墨。因其具有极强的耐高低温、耐腐蚀、耐辐射、导电性等特性,被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原子能、电力、生物医学、军事等方面,被我国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青岛海关缉私局在联合海关风险防控、稽查部门开展大数据综合分析研判时发现,国内一些货主出口申报的货物品名是无证无税的天然鳞片石墨,但实际货物却是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膨胀石墨,这些货主涉嫌采用向海关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出口膨胀石墨。经过进一步分析,逐步从数千条报关数据和几十个虚假经营单位中,锁定了幕后的实际货主。
4月16日,青岛海关组织缉私、稽查关警员在多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对已掌握的涉嫌伪报品名走私出口膨胀石墨的相关单位开展稽查,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在抓捕行动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现场查扣膨胀石墨吨,并获取大量关键证据。
经查,山东某公司负责人徐某芹,青岛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原某某,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明、赵某某在明知膨胀石墨出口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仍指使业务人员制作虚假单据,以本公司或其他公司名义向海关申报出口,将膨胀石墨伪报成无监管条件的鳞片石墨走私出口。截至目前,该专项行动共打掉走私出口膨胀石墨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证涉嫌走私膨胀石墨余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关提醒:根据我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时,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进出口经营者未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进出口经营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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